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園區,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達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现就零碳園區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加快園區用能結構轉型。加強園區及周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園區與周邊非化石能源發電資源匹配對接,科學配置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綠電直連、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電網等綠色電力直接供應模式,鼓勵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探索氫電耦合開發利用模式。推動園區積極利用生物質能、核能、光熱、地熱、工業余熱等熱能資源,實現供熱系統清潔低碳化。探索氫能、生物質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二)大力推进园区節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産品设备。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節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三)調整優化園區産業結構。鼓勵園區加快自身産業結構優化調整,布局發展低能耗、低汙染、高附加值的新興産業,探索以綠色能源制造綠色産品的“以綠制綠”模式。支持高載能産業有序向資源可支撐、能源有保障、環境有容量的園區轉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徑。
(四)強化園區資源節約集約。統籌規劃園區及企業空間布局,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水平,促進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健全園區廢棄物循環利用網絡,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余壓余熱余冷、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
(五)完善升級園區基礎設施。優化園區基礎設施規劃設計,系統推進電力、熱力、燃氣、氫能、供排水、汙染治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推動新建建築按照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標准設計建造。完善園區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加快運輸工具低碳零碳替代。
(六)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支持園區與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深度合作,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探索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産業發展深度融合機制,圍繞低碳零碳負碳先進適用技術打造示範應用場景,形成具有商業價值的技術解決方案。
(七)提升園區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園區建設覆蓋主要用能企業的能碳管理平台,強化園區及企業用能負荷監控、預測與調配能力,爲碳排放核算、源網匹配調節、電力需求側管理、多能協同互補、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撐。
(八)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園區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二、保障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園區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園區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園區建设。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節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産品碳足迹认证等。探索对零碳園區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園區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國家發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園區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園區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園區。國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園區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园区申报。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園區(基本条件见附件1),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大纲见附件2)。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环资司)。
(三)扎实开展建设。國家發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園區建设名单。对于纳入建设名单的园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園區建设。
(四)加强评估总结。国家级零碳園區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自评估。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附件3),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園區。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掌握本地区零碳園區建设进展,梳理总结经验,为相关行业、区域和其他园区低碳化改造探索有益经验。
附件:
4.零碳園區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pdf
3.国家级零碳園區建设指标体系(试行).pdf
2.国家级零碳園區申报书大纲.pdf
1.零碳園區建设基本条件.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各相關單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开展節能減碳工作,充分发挥朝阳区節能減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现组织开展朝阳区2025年節能減碳项目征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支持範圍及標准
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竣工的節能減碳项目。其中,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须在竣工后运行一个完整周期。支持项目及具体标准详见《2025年朝阳区節能減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報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朝阳区经济大脑,进入節能減碳专项资金线上申报平台(http://203.86.53.176:6060/qyfw-view/#/login),注冊專屬賬號,按照要求上傳相關申報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文件要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節能減碳专项资金的情况,将收回支持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節能減碳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聯系方式
联系人:高玉莹、陈鑫
联系电话:65090581、65090567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